交警对拾金不昧孩子举行鼓励仪式
发布时间:2021-01-20 07: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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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上午,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二年级六班8岁的小女孩王一涵在上学的路上捡到6元钱,在爸爸的带领下,将钱交到位于解放东路煤建路口的交警岗亭。正在岗亭的市公安交警二大队七中队中队长吴吉国对她拾金不昧的品质给予表扬,当得知孩子上学可能会迟到后,亲手写了一封证明信以说明情况。孩子的家长表示,这种“仪式感”是对孩子最大的鼓励。 图为民警将证明信交给孩子。 孙明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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